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0〕1號),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統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對和安全風險防范工作,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現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電力保障服務和當前電力安全生產等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堅決做好疫情防控電力保障服務
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嚴峻形勢,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要求,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緊緊圍繞疫情防控需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電力保障服務,以實際行動和工作成效踐行“兩個維護”、接受黨和人民的重大考驗。
二、落實責任,認真抓好關鍵時期電力安全生產
當前,全國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各單位要嚴格落實責任,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電力系統運行安全,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要壓實扛牢屬地監管責任,精準研判電力負荷變化情況,加強運行調度管理,協調解決電力安全生產重大困難問題。各派出機構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指導督促電力企業深入排查隱患、及時化解風險,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電力企業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電網企業要做好電力電量平衡,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按規定保留系統備用容量;加強對重要通道場站的巡視檢查,強化設備運行維護管理,確保全國特別是疫區電網安全運行。發電企業要統籌安排機組檢修計劃,加強冬季防寒防凍工作,提前采購儲備充足燃料物資,確保機組穩定出力。
三、突出重點,全力確保重要用戶電力穩定可靠供應
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全面梳理轄區內醫療機構、隔離區域、醫用物資生產運輸企業等疫情防控單位和場所情況,并將其列為重要電力用戶,指導供電企業予以重點保障。供電企業要按照當地政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實施電力用戶分類管理,對黨政軍機關、疫情防控機構場所、鐵路民航通訊單位等重要用戶特事特辦,采取增加供電回路、配備應急電源、加強線路檢修等措施,千方百計提升電力供應可靠性水平。各單位要齊心協力、齊抓共管,堅決保障各類重要用戶的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四、協調聯動,妥善處置電力安全生產突發事件
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提升預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與相關單位的聯系,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共享信息、物資等資源。要組織精干力量,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隊伍,增強搶險救援力量。要加強涉電輿情監測,加大正面宣傳力度,積極發聲辟謠,引導社會輿論,防范負面惡意炒作。要加強值班值守,確保遇事有人指揮、有人落實。要嚴格執行重大事件和突發情況信息報送制度,暢通報送渠道,熟悉報送流程,杜絕因信息報告不及時影響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現象。
五、提前謀劃,切實加強節后復工復產管理
各單位要深入研究春節假期延長、計劃工期縮短、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受限等實際情況,提前謀劃部署節后復工復產工作。電力企業要堅持時間服從安全和質量,科學確定復工復產時間節點,及時修訂施工作業方案,重新確定合理工期,嚴禁搶進度、趕工期。要嚴格履行復工復產相關流程和手續,準確評估安全生產條件,深入管控治理風險隱患。要及時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執行作業人員特別是新進場人員和轉崗人員三級教育培訓制度,未經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要加強復工復產現場管理,加強高風險作業管控,落實安全防護和技術保障措施。要強化工程項目外包管理,嚴格審查外包單位、外協隊伍、外來人員能力條件,杜絕無相應資質或不具備安全生產能力的單位和人員進場作業。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監督指導電力企業制定落實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措施,嚴禁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而“帶病”強行復工復產。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1月30日